玩娛樂城會構成賭博罪嗎?教你避免觸法

【玩娛樂城構成賭博罪】 教你避免觸法
【玩娛樂城構成賭博罪】 教你避免觸法

現代社會中,線上娛樂城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遣方式之一。對於線上賭博,許多人擔心會觸犯賭博罪。實際上,根據台灣法律規定,賭博罪是指有下注行為,而下注的資金可以獲得利益,且以機率決定輸贏的行為。換句話說,只有當遊戲符合上述條件時才會被視為賭博,才有可能觸犯賭博罪。

什麼是線上賭博?

線上賭博的發展與網路科技的進步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在網路上進行賭博活動不僅能滿足人們的娛樂需求,也可以在不必離開家門的情況下進行。這樣的方便性使得線上賭博逐漸普及,而且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隨時都可以進行,這也讓它成為一種高度依賴性的行為。常見的線上賭博包含真人視訊、體育博彩、線上彩票等等…這些活動可以透過網路平台進行,也可以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進行。

玩娛樂城會構成賭博罪嗎?

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對「公開招攬賭徒或容留他人賭博者」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在這個條文的定義中,賭博的條件必須包含「公開招攬賭徒」和「容留他人賭博」。因此,是否構成賭博罪的關鍵是看娛樂城是否公開招攬賭徒或容留他人賭博。

通常在線上娛樂城上,只有已經註冊的會員才能進行賭博活動,也就是說,網站並沒有公開招攬賭徒的行為。此外,這些網站也有嚴格的會員驗證制度,以確保只有成年人才能參加賭博活動,進一步防止未成年人參與。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線上娛樂城是否構成賭博罪是有爭議的。

構成賭博罪的三個條件

要觸犯賭博罪,並非僅是玩賭博遊戲就可以了,需要符合三個特定要件。

  1. 賭博必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進行,才有可能觸犯賭博罪。
  2. 賭博的目的必須是博取財務,而不僅僅是暫時的娛樂。
  3. 賭博必須在公開場所進行,例如街頭、酒吧、娛樂場所等等。

賭博罪刑罰

  •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的第84條,如果在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會被處以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款。因此,在自宅而非公開場所賭博,雖然不構成刑法上的賭博罪,但仍可能被依上揭法規處以罰款。
  • 根據賭博法規第266條,如果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會被處以一千元以下罰金。但如果是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則不受此限制。同時,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論屬於犯人與否,都會被沒收。
  • 根據賭博法規第267條,一個職業的賭博財物者會被判處兩年以內的監禁,並處以一千元以下罰金。
  • 根據賭博法規第268條,如果有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能被罰款三千元以下。
  • 根據賭博法規第269條,如果有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者,會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可能被罰款三千元以下。如果是經營有獎儲蓄或彩票的媒介者,會被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款一千元以下。

如何避免觸犯賭博罪?

玩線上娛樂城是一種非常受歡迎的娛樂方式,但是,如果不注意,可能會觸犯賭博罪。除了以上的法規外,在玩線上娛樂城時,也要注意選擇合法合規的網站。在台灣,只有合法經營線上博彩的業者,玩家可以選擇這些經營商的網站進行娛樂活動。如果玩家進入非法的博彩網站,就有可能觸犯賭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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